深圳公司提供材料

1、生产型:
股东身份证;厂房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。要求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 100平方米以上 租期一年以上 用途为厂房 该合同需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,有相应的注册资本3万
非生产型:
股东身份证;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。要求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 10平方米以上 租期一年以上 用途为办公 该合同需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

  咨询热线:

  (中国深圳)电话:755-25691682 传真:755-25216683

  (中国香港)电话:852-39711675 传真:852-39430978

  香港地址:香港湾仔轩尼斯道164-166号亨宁商业大厦9楼A室
  深圳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爵士大厦AB座16b05室

中国深圳: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爵士大厦AB座16B05室

电话:400-825-168 传真:0755-25216683

香港地址:香港湾仔轩尼斯道164-166号亨宁商业大厦9楼A室

电话:852-39711675 传真:852-39430978

24小时热线:13662257372 E-MALL:vesygroup@163.com www.vesy168.com

Copyright 2009-2019 伟熙注册有限公司 www.vesy168.com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11028321号-1